目 录
摘 要: 生态系统是一个存在着能量流动和物质循环的统一的有机整体。我们要更加重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尤其是对生态系统的整体性保护,而一个健全完善的生态保护法律体系才是生态环境保护可靠有利的法律保障。海南环境法规定受害者可以提起环境污染侵权民事诉讼或行政救济途径保障自己的权利。传统的民事赔偿制度存在局限性,其对受害者的利益补偿作用也是有限的,完善行政救济措施对环境生态无疑更为有益。
关键词: 环境生态 行政法律救济 生态破坏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本站原创发布。任何个人或组织,在未征得本站同意时,禁止复制、盗用、采集、发布本站内容到任何网站、书籍等各类媒体平台。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我们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