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醉驾型”危险驾驶罪的量刑
摘 要
《刑法修正案(八)》将醉酒驾驶罪列入其中,不仅有利于防治酒后危险驾车的行为,而且是我国依法治国、实现法律保护机能的集中体现。然而,对于危险驾驶罪如何量刑以及如何考量量刑的情节,各地司法部门却缺乏全面、统一、规范的标准,导致危险驾驶罪量刑过于片面、过于谨慎、过于差异。这种量刑的现状引发的社会效应也是双面的,催生出优势与困境并存的局面。一方面国家用法律来抑制犯罪,无论是在理论界,还是在司法实践界,它带来的社会正面效应都是值得肯定的;另一方面量刑的不均衡反而容易引发社会矛盾和弊端,阻碍了司法改革的步伐。究其原因是由于我国危险驾驶罪的罪状设计缺少限制性,法定刑配置缺少阶梯性,统一量刑缺少标准性。本文围绕危险驾驶罪的量刑现状和社会成因,从血液酒精浓度测定标准的法律完善、从醉驾行为社会风险的分级处理以及从轻处罚情节标准的严格设定三个方面入手,分析危险驾驶罪的量刑问题,促进醉驾型危险驾驶罪量刑进一步规范细化,真正实现杜绝酒驾。
关键词:醉驾;危险驾驶罪;量刑
《刑法修正案(八)》将醉酒驾驶罪纳入刑法范畴,并设立了该罪的构成要素,实现了预防犯罪的机能。但是各地司法部门对于醉酒驾驶罪的量刑没有明确的标准和细化的情节,对量刑缺乏足够的重视,甚至是对此类轻刑量刑规范化过于漠视【1】。既然社会对于危险驾驶入罪这项改革是肯定的,那么推进量刑规范化也是势在必行的。为此,本文试图回应社会各界对于醉驾量刑的疑惑,以此推动量刑进一步规范化、法制化。
目录:
一、实证考察:醉驾型危险驾驶罪量刑现状的二重性解读
二、成效检验:醉驾型危险驾驶罪量刑现状的正负面效应
三、成因反思:醉驾型危险驾驶罪量刑现状的多维度解构
四、难题破解:醉驾型危险驾驶罪量刑规范的深层次思考
五、结束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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