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对抗制刑事诉讼中的权力冲突
摘 要
对抗制刑事诉讼是以控诉、辩护、审判三大职能为轴心分权制衡的运作模式。在我国司法运作过程中,控辩双方从诉讼对抗制的角度出发,分庭抗礼的进行抗争,法官作为中间裁判,在整个的刑事审判过程中,由于权力过度向控方倾斜,使得控、辩、审三方关系严重失衡,权力的冲突抵消了对抗制诉讼的积极作用,更难以实现控辩平等的诉讼文明发展趋势。所以本文首先简单阐述了我国对抗制刑事诉讼的概念、特点以及主体;其次是根据目前我国对抗制刑事诉讼权力冲突的现状分析,找出一些存在的问题,最后针对这些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改进的对策建议,并希望这些对策的提出在解决我国对抗制刑事诉讼中的权力冲突有一定的帮助。
关键词: 对抗制;诉讼; 失衡;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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