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农村的法治教育
——以江苏沐阳县为例
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村民自治不断实践,使农民的民主与法治的意识得到启示和增长,农村民主与法治的社会基础,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同时,我们更应该深刻认识,由于我国特殊的国情和历史因素,农民的民主与法治的意识仍然处于相对落后的状态。农村市场经济落后,农民收入水平低,农村教育落后,农民文化素质较低;农村法律制度还存在缺陷;农村的封建思想根深蒂固,这些因素限制了农村民主与法治的过程民主法治意识的形成和发展。目前,我国正在全面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解决三农问题,农村法治建设理论研究无疑对当前这些改革与实践的现实具有积极意义。新农村法治建设是通过新的法律与制度、农村、农业和农民,植入一个新的法律环境,以法律和制度保障新农村获得更多的发展空间和力量。新农村建设的目标,需要法治支持和依赖。近年来,尽管新农村法治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但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鉴于此,分析建设的新农村法治路径选择,进一步推进新农村建设,成为一个有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的课题。本文以江苏沐阳县为例,提出了加强法制宣传,针对农村和农民特点展开,推进农村法律服务,开展“送法下乡”等加强农村法治教育的对策分析。
关键词:农村 法治教育 江苏沐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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